学工处首页 管理入口
征兵工作

征兵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征兵工作 > 正文

吉林省2020年征兵条件标准和优待政策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4-13  浏览次数:

一、征集时间

2020年上半年征兵工作推迟到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上半年应征报名信息自动接转到下半年。下半年征兵时间从8月1日开始,9月1日批准入伍,2020年9月10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即日起,适龄青年可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报名,应征女青年不进行兵役登记,可直接报名应征。男兵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日,女兵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5日。

二、征集年龄和条件

(一)征集年龄

男性年龄条件,为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8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

女性年龄条件,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8至22周岁。


(二)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执行。

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基本身体条件为: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视力标准为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 、眼底正常,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等。
                                 

 

                              三、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也可以选择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

在长春、吉林两市高校就读,户籍在省内其他地区的大学毕业生可回原籍应征入伍,相关优待政策执行高校所在地标准,由入伍地财政负担,同一地区的大学毕业生优待政策保持一致。


四、优待政策

 

(一)经济有收益

以长春市城区为例,入伍两年,专科学历退役士兵可获得约18万元收益。

本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获得约19万元收益,这将为自己就业、创业积累一定的物质基础。

集体包括:家庭优待金、退役经济补助、义务兵津贴、一次性退役金、复员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大学生特别奖励金、大学生义务兵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

(二)发展有前途

1、优先选取士官。

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士官,下士工资5625元起,中士工资7174元起。

2、报考军校。

高中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当兵第二年可报考各类军事院校。

3、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

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士兵提干,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

(三)就业有助力

1、在公务员招录方面。从2019年开始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时,拿出不限专业条件值为5%—10%的比例名额,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据统计,2017至2019年,全省已有175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该政策。

2、在事业单位招聘方面。对符合条件报考事业单位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五分。据统计,2017至2019年,全省已有372人享受该政策。

3、在政法干警招录方面。按照国家规定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安排不低于当年招录计划的20%招收大学生退役士兵。

4、在专武干部招录方面。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首先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和转业军官中招录。

5、在国有企业聘用方面。全省各国有企业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拿出不低于录(聘)用计划5%的名额,招收同等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

(四)学业有保障

1、优秀士兵专科生免试专升本。从2019年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成人高校专升本;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即可专升本免试入读普通本科。以2019年为例,我省约有200名退役高职高专毕业生受益。

2、放宽退役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单列。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4、考研可享受加分政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服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教育部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6、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五)创业有扶持

1、享受税收优惠。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在三年内每户每年按规定的标准依次抵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享受创业贷款。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吸纳退役军人达到规定比例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贴息。

五、联系方式

长春大学武装部  0431-85250029

联系人: 

        姚老师  16504314441

        王老师  13843099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