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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4-03-29   来源:   浏览人数: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思想教育、行为规范管理、奖惩体系建立及管理、助学体系建立及管理、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心理健康服务与教育、国防教育及预征入伍、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等工作,其具体职责包括:

一、把握时代脉搏,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新时期学生工作的新模式;

二、制定年度全校学生工作计划及有关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规定、意见、措施,并督促落实;

三、检查、指导、协调各学院的学生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四、负责全校辅导员的选拔、培养、业务指导和考核;

五、负责组织实施新生入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诚信教育及其它各类日常主题教育;

六、负责学生的评优、表彰奖励和违纪处理工作,负责全日制普通学生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审核、上报和发放工作;

七、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负责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等工作;

八、负责全校学生档案管理、少数民族补助发放、医疗及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与理赔工作;

九、负责协调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做好学生学费催缴工作;

十、负责建立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开展新生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课教学及在校大学生预征入伍等工作;

十二、协同有关部门和各学院及时处理学生中的重大政治问题和各类突发事件,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维护学校稳定;

十三、负责接待和处理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投诉和信访工作;

十四、负责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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