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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管理科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4-03-29   来源:   浏览人数:

 我校现有学生公寓楼10栋,学生寝室2409间,由学生工作处公寓辅导员办公室(公寓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公寓辅导员办公室(公寓管理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有:

一、部门人员的管理工作。公寓辅导员办公室(公寓管理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67人,其中办公室6人,公寓管理员20人,门卫32人,维修工9人。管理员、门卫、维修工均属临时工性质,由办公室人员按照分工进行管理,按照相关工作职责进行监督考核及奖励处罚。

二、制度建设。按照公寓辅导员办公室(公寓管理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制定了办公室人员、管理员、门卫、维修工等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制定并落实《长春大学学生公寓优秀员工奖励办法》、《公寓辅导员办公室(公寓管理办公室)员工处罚条例》、《长春大学学生公寓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

三、事务性管理工作。

1.公寓管理员及门卫24小时有人在岗,严格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公寓,大件物品、笔记本电脑等物品出入公寓要登记,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汇报;

2.每天对学生寝室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室内卫生,禁止室内吸烟、使用违规电器、饲养宠物、存放违禁物品等行为,并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学院;

3.负责公寓内的安全防火工作:检查各楼层灭火器配备情况,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检查各楼层安全指示灯、防火通道应急门是否损坏;紧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等工作;

4.负责公寓楼内及生活园区的卫生监督工作;

5.负责公寓楼内定期的清洁消毒(使用药品为校医院提供的“优氯净”)和害虫消杀工作;

6.负责学生公寓内设施的维修工作,制定维修改造工作计划上报学校;

7.负责各种维修材料的采买工作;负责新生床上用品的招标工作;

8.选拔有责任心的学生组成“长春大学舍务管理委员会”,在公寓辅导员办公室(公寓管理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四、住寝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

1.对在检查过程中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表现好的学生及寝室予以奖励(优秀寝室);

2.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骗的安全教育,对早出晚归的学生进行登记,并向所在学院及时反馈;

3.对学生反映的各种问题及时处理,如不能解决的,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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