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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暑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12   来源:   浏览人数:

学工处函[2016]20

各学院:

根据学校暑假放假通知安排,今年学生暑假自723日至826日,82728日报到注册,829日正常上课。为确保全校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充实的假期,各学院要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首位,既要关注暑假返乡的学生,也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确保暑假期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加强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对人身及财物安全的保护意识,远离盗抢、火灾、意外伤害、非法传销、传染病等各种安全隐患。

1.学生在回家及返校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乘坐无证、无照及超载的交通工具。

2.外出旅游要告知家长,要与亲朋好友结伴同行,不要选择地势险峻、安全措施不完善和社会治安状况较差的地方。不要到江河游泳,防止溺水。要注意防盗和人身安全。遇有突发事件要就近报警,并及时与学校、家人取得联系。

3.假期打工的学生,要注意审核用工单位的资质,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临时用工协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注意中介陷阱和传销陷阱。

4.参加假期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学生,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强化安全意识。

5.学生假期在校外活动时,要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赌博,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6.学生在家或外出时如遇当地有较严重的传染病病例要注意及时预防并进行身体检查,如有症状表现必须接受医疗机构的诊治并告知学校,在医疗机构出具确诊无病或已痊愈的诊断后方可返校。

7.假期结束时,学生要按时返校报到注册,学院做好统计,并及时将学生返校情况上报学工处。

二、 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

1.各学院要严格审批假期留校住宿学生,要成立由留校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组成的学生临时组织,安排临时负责人,负责本学院假期留校学生的自我管理和教育工作。辅导员假期要经常深入学生公寓,及时了解情况。

2.假期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服从学校公寓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的统一安排和管理,遵守学生公寓的作息时间和管理规定,搞好防火和防盗,晚上按时返校就寝,不得擅自夜不归宿。

3.留校学生要按学校的要求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搞好寝室的卫生。

三、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制。要全面掌握假期离校学生去向和留校学生情况,并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各学院于720日上午11:00点前将《长春大学2016年暑假学生去向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

2.周密安排,保证信息畅通。要指派专人联系管理假期留校学生,安排好学生的吃、住及业余文化生活。要制定安全稳定工作预案,排查并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开学后,及时掌握学生返校情况。开学第一天(829日)上午1100点前,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

附件:长春大学2016年暑假学生去向统计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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