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学生开通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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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函[2016]34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诚信档案建设工作,培养学生诚信意识和自我管理水平,鼓励和倡导2016级新生入学之初即建立起大学生社会信用体系,切实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现结合实际,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开通人员
2016级全体新生
二、 开通时间
1.10月31日至11月15日学生录入个人信息;
2.11月16日至20日各学院老师审定学生提交的信用信息;
3.11月20日-22日将学生激活情况反馈给学工处学生管理科;
三、方法步骤
1.各学院新生辅导员要首先熟悉掌握平台操作,教育引导学生必须全部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
2.学生登录WWW.5000AAA.COM(诚信档案——社会一体化公共平台,账号和密码见附件1说明),填写并完善个人信息,签署网上《诚信承诺书》及其他信息采集,完成诚信档案的激活。
3.学生登录激活后,各学院新生辅导员登录网址,进入“学生管理中心——档案简历统计”一栏,统计学生激活情况,审核学生信息完整性和真实性。
四、工作要求
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是促进学生自律、培养学生诚信意识和自我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的重要性,新生辅导员要教育引导学生建立诚信档案的重要性,引导学生诚信做人,诚信做事,且要按时间安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 2016级学生诚信档案账号和密码
说明:附件内容涉及学生身份信息不附后,以消息形式发送给各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