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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本、专科毕业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0   来源:   浏览人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2025届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激发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培育优良校风、学风,着力培养爱国敬业、意志坚定、求真务实、勇于实践的新时代青年,现正式启动2025届毕业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2025届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办法

严格按照文件《长春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办法》(长大校发〔2023〕10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评选项目

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四、时间安排

1.4月9日—17日,学院审核评选工作。

2.4月18日,学院将在系统内提交评选材料至学生工作处进行审核工作。

3.4月18日—4月22日,学生工作处审核并公示后,将进行奖学金的签批工作。

4.4月22日,学院报送资质评审材料。

5.4月30日前,发放奖学金工作。

五、评选方式

2025届毕业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将在学工系统中通过数字化智能技术,以线上系统为依托开展。凭借其智能化特性,能够自动高效处理数据,精准筛选出符合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学生,确保评定流程科学、精准、高效,为奖学金评定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六、评选流程

基本流程为:根据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参考思想道德素质定量考核成绩,院部评选审核;院部党政联席会议通过;院部公示;学生工作处审核;学校公示;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签批。

七、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院评审,党政联席会议通过,评选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工作处。在评定过程中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定资格,各学院因审核失误而造成的错报漏报学校将取消学生的评优资格,不得补报;

2.严格遵守评选时间,要在规定评选时间内完成评选工作;

3.所有报送的材料需通过学生工系统下载并打印,使用燕尾夹整理后规范上交;

4.所有提交数据不得更改,有更改的需在提交前重新填写;

5.审批表中所有相关信息来源于学工系统,学院要确保学工系统内学生信息的准确性,在评选前与学生工作处管理科联系及时补充或修改,确保信息的准确。

6.毕业生在毕业学年的第一学期没有进行体质测试,因此在此次奖学金评定工作中学生体质测试成绩将不作为要求。

八、材料报送

1.学院评奖评优工作评审报告(内容包括评定时间、评定程序、学院审核情况、公示情况、奖学金评定小组研究情况及评定结果),将Word版和一份A4打印加盖公章的纸质评审报告与评奖评优材料一同上报;

2.《长春大学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审批表》A4打印两份,电子表格一份(按综合成绩排序,考查课、选修课不及格者不能参评);

3.《长春大学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登记表》A4打印两份;

4.《长春大学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评优工作情况统计表》A4打印一份,电子表格一份;

5.《长春大学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审批汇总表》A4打印两份,电子表格一份(按评定奖学金等级顺序排序)。


附件:

1.《长春大学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定量考评成绩单》

2.《长春大学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成绩测评表》

3.《长春大学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审批表》

4.《长春大学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登记表》

5.《长春大学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评优工作情况统计表》

6.《长春大学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校级、院级、年级优秀学生名单》

7.《长春大学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审批汇总表》

8.2025届毕业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9.2025届毕业生奖学金线上评定操作指南



学生工作处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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