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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医保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17-03-03   来源:   浏览人数:

1、新生或老生缴费之前发生住院如何办理?

学生医保是在缴费期内有效,考虑新生9月1日前无医疗保障,故中心放宽条件,在新生报到后,之前无医保的学生,只要学校录入系统,并且在9月份之内缴费,就可以让其享受医疗待遇。录入系统后,学校写情况说明,先到医保局2楼找隋处长签字,之后到2楼网络处处理,最后到1楼办理临时卡,持卡住院。原来有医保并且上年已经缴费的,今年继续缴费的学生,虽然待遇享受期到8月底,但是给予一个月的时间办理续保事宜,所以,9月份在办理期间可以继续持卡住院。

2、新生住院临时卡办理流程:

新生(新参保的并且已经在本校报到且医保费用已交到学校的学生)

1)、学校需要把该生新参保,信息录入到系统当中;

2)、出具说明,内容涵盖新生医保编号,身份证号码,姓名,报到时间及因何病何时需要办理入院,申请办理临时卡

3)、本人或代办人,携带说明到医保局2楼找隋处长审批,审批不通过则流程终止,如果通过,带说明到2楼208室网络处处理封锁。(如果学校已经缴费,正式卡下发之前办理临时卡,可以省略局长审批流程)

4)、携带说明到1楼办理临时卡

5)、到医院持卡住院。

注:新生的意外伤害门诊,等待正式医保卡下发之后,需要带齐手续,到医保局待遇审核处审核报销(时限不能超过当年);

3、 以前参保过,医保卡丢失、损坏或信息不正确,补卡流程及手续:

1)、本人办理:

1)如果参保信息正确本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1寸彩照一张,医保局一楼缴费,制卡;

2)如果参保信息不正确本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1寸彩照一张,还需要学校出具参保信息说明(参保个人编号,身份证及姓名)并盖章,到医保局一楼缴费,二楼登记处变更信息,再到一楼制卡;

2)、非本人代办除上述手续外,还需要代办人身份证。

4、学校已经参保缴费完毕,但是之后还有要参保的学生,如何办理?

按照长劳社[2008]8号文件规定,中小学生,9月底需要办理完参保缴费工作,考虑大学报到晚,故延期一个月,需要10月底办理完毕,逾期不再受理,如有特殊情况,例如:当兵转业、转学、后报到的,可以写申请,须医保局隋处长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特殊情况不含学校办理期不缴费,之后需要住院想办理的学生)。已经缴费但是未换取发票的,视同欠费,换取发票后学生方可正常享受待遇。

附件: 学生医保常见问题解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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