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劳动节放假期间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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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学办:
根据《长春大学关于2018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劳动节放假期间学生教育和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从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3天,4月28日周六上4月30日第九周周一的课。
二、工作任务
1.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召开主题班会,对学生开展政治安全、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及防火安全意识教育,向学生普及遵守政治安全的重要性,不要发表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当言论。同时,各学院要教育和引导学生提高假期期间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远离盗抢、火灾、溺水、意外伤害、非法传销、传染病等各种安全隐患。
2.加强学生的各项管理。放假前,各学院要严格请销假管理,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辅导员要深入课堂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对于无故旷课、无故离校学生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各学院还要提醒留校学生遵守学校和学生公寓中心相关规定,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相关管理规定。
3.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学院在4月28日上午10:00前,将《长春大学2018年劳动节学生去向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5月2日上午10:00前,将《长春大学2018年劳动节后未返校学生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全面掌握假期离校学生去向和返校情况,跟踪未按时返校学生情况,直至学生全部返校为止。如果发生学生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
附件:1.《长春大学2018年劳动节学生去向统计表》
2. 《长春大学2018年劳动节后未返校学生情况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