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辅导员育人能力和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教党[2013]9号)和全国、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17年度辅导员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和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建立和完善我校辅导员培训体系,加大辅导员培训力度,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
二、培训原则
1.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培训实效。紧密联系新的形势和任务,联系辅导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把学习理论同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结合起来,注重实效,学以致用。
2.合理分类培训,建立培训体系。立足于提高辅导员的素质和能力,坚持日常培训和岗前培训相结合,骨干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中长期学习与短期培训相结合,校内培训与校外培训相结合,充分利用网络培训平台,不断丰富和创新辅导员培训内容与模式。
3.优化培训内容,保证培训质量。发挥校内外资源优势,统筹规划、科学施教,按照理论拓展、体制创新、内容新颖、方式多样的要求,努力开创辅导员培训的新机制。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评估体系,做到遵循教育培训规律,严格考核和管理。
三、培训目标
以校内举办的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校外培训为主体,将日常培训、网络培训、专家讲座、研讨交流、学习考察等多种培训形式相结合,构建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重实效的培训格局。
全年计划开展4次的校级培训。新任辅导员上岗前,要参加不少于40学时的岗前培训。辅导员在岗期间全年要参加不少于16学时的在岗培训。
四、培训内容
(一)岗前培训
培训对象为新聘学团工作人员,7月初举办,采取专题报告、专题讨论、经验交流、参观考察、撰写心得等方式,完成培训内容。具体培训内容如下:
1.岗位认知培训。深入学习领会中央16号文件、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24号令、长春大学辅导员工作制度等,把握辅导员工作的性质及意义,明确辅导员的产生背景、角色定位、形象认知及素质要求,了解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理念,理解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的真正内涵。
2.业务技能培训。认真学习辅导员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主要职责,了解学校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运行机制,掌握辅导员工作的方法,熟悉我校辅导员工作的要求,从而初步具备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
3.熟悉工作环境。全面学习校史校情,了解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熟知并融入校园文化;参观校园,了解校园分布与功能定位,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
(二)在岗培训
培训对象为全体辅导员,4-7月组织参加全国第四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网络培训班,采取集中学习、大会交流、个人自学、撰写体会、结业考核等方式,完成学习内容。10-11月采取专题讲授、案例教学、主题发言等方式,组织1期集中培训,完成学习内容。12月开展第三届全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以赛代训,以赛代练。具体培训内容如下:
1.理论政策培训。开设辅导员专题学习班,集中进行理论政策模块的培训。着重对辅导员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培训,加深对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的理解,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提升辅导员的理论水平。
2.工作实务培训。着眼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紧密联系新形势、新任务,联系辅导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活动、学生事务管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危机事件应急处理、辅导员运用网络能力、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等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专题培训,帮助辅导员补充新观念、新知识和新技能。
3.职业道德素养培训。以树立爱生敬业的职业理想为重点,着眼于提高辅导员的综合素质,教育引导辅导员牢固树立 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形成坚定的政治信念、高尚的精神追求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4.辅导员交流。秉持“研究工作、交流经验、探索问题、共享成果”的宗旨,紧密结合辅导员工作实际,围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交流和学习,增强辅导员的自主研究意识,促进辅导员开展学生工作研究,提升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创建学习型、研究型学生工作团队。
5. 职业能力大赛。通过基础知识测试、主题班会、案例分析、主题演讲等比赛环节,带动广大辅导员主动学习理论知识、提高职业能力的积极性,展现辅导员良好的精神风貌。
(三)其它培训
培训对象为骨干辅导员,采取交流学习、专业培训、攻读学位、职业资格考试等方式。具体培训内容如下:
1.以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辅导员骨干培训,各级辅导员培养、培训基地举办的专题培训为依托,积极选派优秀辅导员骨干参加培训。
2.依托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鼓励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资助辅导员报考心理咨询师、就业指导师资格证。
3.利用假期组建社会实践考察团,组织辅导员深入农村、企业、部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进行参观考察、学习交流,更好地指导学生社会实践、就业择业。
4.组织1-2批辅导员到省内外兄弟院校进行考察学习,借鉴其他高校先进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
五、培训要求及考核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辅导员培训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和安排辅导员参加培训。
2.辅导员要妥善处理好集中学习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不因参加学习与培训而影响正常的工作。
3.考核采取综合评定,评定依据内容主要包括出勤情况、发言情况、撰写心得质量等。培训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须向学生工作部(处)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培训结束后,对培训合格者授予上岗证或结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