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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全校学生公寓第二次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4   来源:   浏览人数:

各学院学办: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寝室卫生及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及时排查学生寝室中可能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寝室文化和寝室环境,巩固之前公寓大检查的工作成果,学校决定对全校学生公寓开展2018年第二次大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4月27日上午9时

二、检查人员

学生工作处工作人员、各学院辅导员

三、检查范围

2015级、2016级、2017级学生寝室

四、检查内容

寝室卫生、物品摆放、违章电器、违禁物品、电源电线及网线是否规范使用、禁烟禁酒情况

五、工作安排

本次大检查的寝室比例为各学院2015级、2016级、2017级学生寝室总数的10%,采取学院推荐5%的寝室和学生工作处抽查5%的寝室相结合的方式,学院推荐寝室的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推荐学生寝室数量分配表》(附件1),各学院填写《学院推荐学生寝室汇总表》(附件2)。填写完毕后,各学院将《学院推荐学生寝室汇总表》的纸质版加盖学办公章,于4月25日上午11时前送至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三公寓一楼)。

本次检查分为三组,检查组集合地点为三公寓门前,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学生工作处2人,每个学院辅导员1人(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经济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检查范围:一公寓、四公寓、六公寓男寝、八公寓

第二组:学生工作处2人,每个学院辅导员1人(管理学院、文学院、行政学院、理学院、音乐学院、外国语学院)

检查范围:三公寓、五公寓、六公寓女寝、九公寓女寝

第三组:学生工作处2人,每个学院辅导员1人(特殊教育学院、美术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园林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检查范围:七公寓、九公寓男寝、西校区第二学生公寓

六、工作要求

学生工作处负责检查并对学生寝室进行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要针对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于4月28日下班前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附件:1.各学院推荐学生寝室数量分配表

2.学院推荐学生寝室汇总表

                             长春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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