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拨付2016-2017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贫困生资助经费前期工作的
发布日期:2016-09-19   来源:   浏览人数:

内地各有关高等院校: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教育部、国家民委等相关部委的指导及兄弟省区的大力支持下,内地高校长期以来为新疆培养了大批高层次少数民族人才,为新疆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从2010年起,新疆设立了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贫困生资助专项经费,确保了内地高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了做好2016-2017学年资助经费的划拨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院校务必于928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我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24176648@qq.com

(一)         2015-2016学年本校新疆籍少数民族贫困学生资助经费使用情况总结;

(二)         2016年秋季开学后新疆籍少数民族在校学生信息及贵校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收款账户等信息(见附件)。

二、我办将根据按期(以邮戳时间为准)收到的院校材料,及时拨付2016-2017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资助经费,逾期未报送材料的高校,我办将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何晓姗

联系电话:0991-7753853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216号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0

附件:2016-2017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信息统计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919

Copyright 2012 - 2013 © 长春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吉ICP备05001994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