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处函[2014]26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弘扬团风精神,树立我校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宣传表彰综合素质优秀、对广大学生具有示范作用的青年学生,使全校学生学有榜样、赶有方向,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辐射作用。学生工作部决定开展长春大学2014年度“团风杯”“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程序
详见《学生手册》中《长春大学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二、奖励办法
1.学校将召开专门的表彰大会向当选的“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2.举办团风优秀学子报告会。
3.通过网络、橱窗、广播、校报等媒介大力宣传“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事迹。
三、相关要求
1.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团风杯”“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评选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一条重要途径。各学院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将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先进学生典型推选出来,充分展示学校育人成果,在全校积极营造“树典型、学典型”的良好氛围。
2.加强领导,严格评审。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各学院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深入挖掘典型,并认真填报参评事迹有关材料,扎实做好推荐工作。
3.参评学生每人上报《审批表》(一式两份)和事迹材料(3000字,第三人称)一份,并同时将材料电子版于11月10日下班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
附件:
学生工作部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