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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抵御不良网贷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9   来源:   浏览人数:

各学院学办: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校园不良网贷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吉教办[2019]14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防范和抵御不良网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教安办函[2019]1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长春大学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的要求,学生工作处决定从4月下旬至5月底,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防范和抵御校园不良网贷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工作安排:

一、学院大力开展金融安全宣传教育

1、通过年级大会、班级班会、党支部会议、团委组织学生干部座谈会等多种会议形式开展金融安全宣传教育。

2、开展板报展、知识竞赛、情景剧表演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在各个学生班级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节水、节电、节粮的“三爱”“三节”主题班会和主题团日活动,大力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倡导树立文明、理性、科学的消费观和创业观。

3、邀请公安、银行、证券等部门和金融机构专业人士,开展金融安全进校园活动,开展预防“套路贷”、“校园贷”诈骗典型案例板报展及专题讲座,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引导大学生自觉远离不良网贷,增强大学生网络金融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利用好学院网站、校园广播、“两微一端”的宣传教育阵地,多种渠道全方位的向学生发布有关校园不良网贷的最新预警提示信息。

二、学院要完善预警防控机制

1、辅导员要发挥好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作用,要通过谈心谈话、学生反馈、日常观察、检查寝室等手段,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如发现学生存在异常消费,要及时干预,与学生本人了解情况,与家长沟通核实,切实预防学生不良网贷。

2、学院要建立摸底排查机制,深入开展“套路贷”、“校园贷”自查工作,要逐一排查学生网络借贷情况和网络借贷进校园情况,如实填写《2019年长春大学学生不良网贷专项排查统计表》(附件1),并于5月13日上午10点前报学生管理科(纸质版加盖学院党委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给唐焕馨老师)。

3、学院要组织全体学生逐一签署《2019年长春大学学生拒绝不良网贷承诺书》(附件2),学院做好留存。

4、学院要宣传教育学生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好学生隐私。将不良网贷线索及时向学校安全处、公安机关通报,对涉贷学生及时跟踪,坚持“一人一策”,有针对性地逐一化解可能存在的风险。

三、学院要深化资助体系建设

1、学院要彻底摸排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了解学院特殊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学生、低保户学生的详细情况,推进精准资助。

2、学院通过班会、主题教育、“两微一端”等多种手段,加大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宣传教育,保障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让学生知晓资助政策的办理程序,知晓有困难找辅导员。

3、学院要深挖校内外资源,拓宽资助渠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助。

四、工作要求

学院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学院要在5月20日前,将防范和抵御校园不良网贷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交至学生管理科。学生工作处将根据各学院自查情况,对各学院开展防范和抵御校园不良网贷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

长春大学学生工作处     共青团长春大学委员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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