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办:
根据《长春大学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节假日放假及调课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劳动节放假期间学生教育和管理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上5月2日(第9周 星期二)的课,5月6日(星期六)上5月3日(第9周 星期三)的课。学生要求5月3日晚9点前返校,5月4日全校师生正常上班、上课。
二、工作任务
1.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学院学办要在放假前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防火、防盗、防溺水、防骗、防意外
伤害、交通安全和饮食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意识,切实提升自身安全防范能力。同时,目前春夏交替季节且疫情仍有反复,要提醒学生加强个人防护意识。
2.加强学生的各项管理。放假前,各学院学办要严格请销假管理,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辅导员要深入课堂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对于无故旷课、无故离校学生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各学院学办还要提醒留校学生遵守学校和学生公寓的相关管理规定,确保留校期间的安全。
3.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学院学办要在4月28日前,组织学生在“今日校园APP”完成“五一假期去向登记表”问卷调查,并将导出的纸质版材料盖章后于4月28日上午10:00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特殊教育学院视障学生的去向统计采用附件1的方式)。5月4日上午10:00前,各学院学办要统计好未返校签到学生情况,并将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学办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全面掌握假期离校学生去向和返校情况,跟踪未按时返校学生情况,直至学生全部返校为止。如果发生学生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
附件:1.长春大学2023年劳动节学生去向统计表
2.长春大学2023年劳动节后未返校签到学生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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