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加强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及开学补考诚信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2   来源:   浏览人数:

各学院:

学生考试诚信教育是学生诚信教育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形成良好学风的重要内容。为做好学校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2024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开学补考诚信教育,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特要求各学院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宣传教育

各学院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学生的考试诚信宣传教育,确保学生充分认识到考试诚信的重要性。

1.考前教育:各学院要在考试前,通过班会、年级大会等形式,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长春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的认定处理办法》《长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文件中关于考试违纪、考试作弊及涉考犯罪等内容,引导学生充分认识考试违纪、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自觉抵制违纪、作弊行为,自觉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增强遵守考试纪律的强烈意识。

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学院做好留存。同时,学校将在考场安装屏蔽仪、金属探测仪巡视员配备“作弊克”要告知学生禁止使用通信器材作弊,杜绝作弊现象发生。

2.考前宣传:各学院要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利用海报、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诚信教育,更好地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

3.双边教育:各学院应该与家长们保持密切联系,向他们宣传考试诚信的重要性,并邀请他们参与到宣传教育中来,共同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观念。

二、营造良好考试环境

各学院要巩固《“学在长大”学风建设质量优化活动实施方案》的成果,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注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考试观念,倡导学生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明白考试作弊不仅是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要以平常心对待考试,端正态度,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考试环境。

三、严格执行考试纪律

各学院要通过加强对考试过程的全面监督和管理,确保所有参与者都遵守考试纪律,任何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都能得到及时处理,并严格追究责任。这样才能够有效地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保障考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考前提醒如下:

(一)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以上物品缺一不可,否则不允许进入考场。

(二)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进场过程中各学院辅导员不再为考生提供证件证明。

(三)证件丢失的学生,需在考试前到学院开具相关证明。

(四)考生必须在考试开始前将手机放入手机存放柜中并上锁(锁孔直径为7.5mm,锁具由学生自备)。

(五)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进场过程中辅导员老师不再为考生保管手机。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依据《长春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的认定处理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1.不按指定座位入座或拒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

2.学生桌面及附近不能有任何与考试相关的物品,所有物品一律放在监考老师指定位置;

3.手机不允许放在手机存放柜以外的其他地方,如有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

4.巡考、监考等工作人员如果在学生座位周边发现手机,无论开机与否,均按作弊处理;

5.考生利用手机传、接与考试相关内容,按严重作弊处理。

6.其他违纪或作弊行为。

(七)各学院辅导员要加大考场巡考力度,深入考场及时纠正学生不良行为,预防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严肃惩处违纪行为

各学院要加强领导,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辅导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对在考试中违纪、作弊的学生,一经查实,要严格按照《长春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的认定处理办法》和《长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次修订)》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将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附件:《诚信考试承诺书》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2月10日

Copyright 2012 - 2013 © 长春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吉ICP备05001994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