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干部值班制度
发布日期:2017-01-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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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值班时间表》由心理健康委员会秘书处统一安排,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换值班时间,需提前向秘书长申请,方可调换。
2.值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20 ,下午13:30-16:30。
3.值班人员须按时到岗,做好个人值班登记。
4.值班时应认真完成老师交代的各项任务。
5.老师不在时,应认真接听电话,礼貌接待来访者,老师回来后及时传达。
6.值班人员负责办公室和咨询室的清理工作,始终保持室内整洁、干净、无异味。
7.值班人员须查看《心理咨询个案时间安排表》,如有咨询应提前做好烧水和打扫卫生等准备工作,等待老师到来后离开咨询室。
8.工作中涉及任何学生信息或文件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将信息外泄。
9.办公电脑不得存放个人文档,需要留存的工作文件统一存放在F盘以个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下,保持电脑桌面的整洁。
10.值班期间应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避免谈论与工作无关内容,严禁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打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