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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旭远”助学金及“电信”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2   来源:   浏览人数:

学工处函[2015]38

各学院:

为做好2015年“旭远”助学金及“电信”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旭远”助学金的评选

()评选范围

   我校在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评选条件

1.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上学年被认定为度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2. 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 能自觉遵守并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4. 生活节俭、不吸烟、不喝酒、无高消费行为。

()评选程序

1.学生工作处根据协议内容划拨评审名额,发布评审通知;

2.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情书、照片等相关材料;

3.学院初审属实后班级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填写《“旭远”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学院签署意见后将初选结果及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将终审名单向全校公布;

5.学校将评审结果送交旭远服装厂批准;

    二、“电信”助学金的评选

()评选范围

   我校在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评选条件

1.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上学年被认定为度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2. 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 能自觉遵守并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4. 生活节俭、不吸烟、不喝酒、无高消费行为。

 ()评选程序

1.学生工作处根据协议内容划拨评审名额,发布评审通知;

2.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情书、照片等相关材料;

3.学院初审属实后班级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填写《“电信”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学院签署意见后将初选结果及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将终审名单向全校公布;

5.学校将评审结果送交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批准;

三、资助标准

“旭远”助学金每年资助50人,每人每年资助1000元;“电信”助学金每年资助20人,每人每年资助1000元。

四、名额分配

资助项目

学院

“旭远”助学金

“电信”助学金

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

4

2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5

2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5

1

管理学院

7

2

经济学院

4

1

文学院

2

1

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学院

1

1

理学院

3

1

外语学院

2

1

特殊教育学院

4

1

美术学院

3

1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1

1

园林学院

1

1

音乐学院

2

1

国际教育学院

6

2

应用技术学院

0

1

合计

50

20

五、报送材料

每名受资助学生的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六、时间安排

11119前各学院将评选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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