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管理科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4-03-29 来源:
浏览人数:
一、遵照《长春大学学生公寓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负责对学生公寓日常管理与服务(托管)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根据上级指示及学校教育、教学和学生学习、生活的需求,负责对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托管)单位提出工作要求,并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负责全校学生住宿计划的制定与调整,审核学生入住、调寝、退寝和入党等工作。
四、负责审核学生公寓学生住宿认证、备案和存档工作。
五、负责学生公寓学生用寝室备品、消耗品等计划、申请、采购等工作。
六、负责了解和反馈学生对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负责学生公寓安全防火、环境卫生的检查,并整理学生寝室日常检查评比结果,反映学生寝室管理状况,定期开展评奖评优工作。
八、协助学校各职能部门进入学生公寓开展工作。
九、完成学生工作部(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