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办:
为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弘扬“团风”精神,树立我校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宣传表彰综合素质优秀、对广大学生具有示范作用的青年学生,使全校学生学有榜样、赶有方向,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辐射作用。党委学生工作部决定开展长春大学2022年度“团风杯”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骨干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详见《学生手册》中《长春大学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骨干评选办法》。
二、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2022年11月6日至11月13日)
1.学院向学生公布学校评选通知,根据评选条件评选出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骨干候选人各1 名;
2.院内公示3 天无异议后,组织候选人填写《审批表》(见附件)、撰写 2000 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第三人称),11月13日17:00 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81518346@qq.com,纸质版报送至思想教育科;
3.候选人提前准备评审答辩,时间3 分钟,配合PPT。
(二)资格审查(2022年11月14日)
学生工作部对候选人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不合格,名额不再替补。
(三)评审答辩(2022年11月18日前)
1.学校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召开线上评审答辩会,会前候选人抽签决定答辩顺序,会上按抽签顺序依次答辩;评委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评定长春大学“团风杯”十佳大学生 10 名,十佳学生骨干10 名,提名奖若干名;
2.获奖名单面向全校公示3 天,公示无异议予以表彰奖励。
三、奖励办法
(一)学校向当选的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骨干颁发荣誉证书。
(二)编印“团风杯”双十佳优秀学子事迹文集。
(三)开展十佳大学生和十佳学生骨干优秀事迹宣传。
四、相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各学院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将表现突出的先进学生典型推选出来,充分展示学校育人成果,在全校积极营造“树典型、学典型”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严格评审。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各学院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深入挖掘典型,认真填报有关材料,扎实做好推荐工作。
附件: 1.长春大学2022年“团风杯”十佳大学生审批表
2.长春大学2022年“团风杯”十佳学生骨干审批表
长春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