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处〔2021〕25号
关于做好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办: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116号)和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0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长人才字〔2021〕1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及在校期间获得过(一次以上,含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含获得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
1、自愿申请的原则。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有明确的就业意愿,并自主提交补贴申请。
2、公正公开的原则。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三、补贴标准及列支渠道
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其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8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发放程序和时限要求
(一)个人申请。毕业生只能申报以下一种补贴,并提交相应材料。
1、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2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需粘贴本人照片一张)(附件1)。
(2)低保金发放凭证。银行出具近3个月低保金发放对账单原件一份。
(3)学生本人提供所在家庭《居民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低保证明(附件2)原件一份。《居民低保证》需年检,低保证明需由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
(4)户口簿复印件一套。
(5)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2、残疾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2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需粘贴本人照片一张)(附件1)。
(2)残疾高校毕业生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3、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2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需粘贴本人照片一张)(附件1)。
(2)父母一方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贫困家庭证明。
(4)户口簿复印件一套。
(5)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2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需粘贴本人照片一张)(附件1)。
(2)扶贫手册或扶贫卡原件及复印件,手册或扶贫卡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3)户口簿复印件一套。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5、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的界定,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文件执行。
6、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2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需粘贴本人照片一张)(附件1)。
(2)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3)获得过除国家开发银行以外其他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注:如助学贷款合同丢失,学生需到贷款银行复印贷款合同(加盖银行章)或银行开具贷款证明(附件3)。
上述材料及附件4的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需在9月15日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
1、《2022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
3、《助学贷款证明》
4、《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汇总表》
长春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6日
长春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6日印发 |
(共印22份)
附件1: 编号:
2022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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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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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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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小二寸 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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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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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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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类别 |
□低保证 □残疾证 □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 □助学贷款 |
证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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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前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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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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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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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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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请 |
本人承诺: 1、本人为2022届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从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已知晓该项补贴只可申领一次,不可以重复申请。 2、本人提供的相关证件与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人提供的银行卡号为本人名下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 4、本人已与建行客服确认,所报银行卡号为长期开通状态。
申请人(承诺人):
2021 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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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意见 |
该生填报情况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
公 章
2021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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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才中心意见 |
公 章
2021年 10 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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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
长春大学:
贵校学生(男、女),身份证号:,其所在家庭系在省市县(区)街道(乡镇)目前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金领取人:,其家庭低保证编号为:,低保批准时间:年月日,至今在保。
该学生为其家庭的成员之一,与低保人关系是,学生本人(享受/不享受)低保。
特此证明
经 办 人:
办公电话:
县(市)、区民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助学贷款证明
借款学生:身份证号:
借款合同编号:
就读高校名称:
经办银行:
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共计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借款用途:借款仅限用于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
特此证明
经 办 人:
办公电话:
银行(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2022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汇总表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申请类型 |
证件或合同编号 |
建行卡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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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本人残疾/贫困残疾家庭/建档立卡/助学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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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办主任: 主管学生工作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