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及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央和省级直达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4]269号)及《关于做好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吉学助中心[2024]20号)文件精神及下达的计划指标,结合我校实际,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办法
具体工作参照《长春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二次修订修订)》《长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二次修订)》《长春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第二次修订)》及《长春大学吉林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二次修订)》执行。
二、名额分配
各项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 院 | 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 | 国家励志 奖学金 | 国家助学金 | 吉林省政府 奖学金 |
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 | 3 | 53 | 353 | 7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3 | 58 | 365 | 8 |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 3 | 48 | 310 | 7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14 | 107 | 2 |
园林学院 | 1 | 14 | 84 | 2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 | 18 | 119 | 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17 | 115 | 3 |
特殊教育学院 | 2 | 45 | 292+217(残疾学生专项) | 6 |
管理学院 | 本3专1 | 本58专16 | 本378专99 | 10 |
经济学院 | 2 | 36 | 230 | 5 |
行政学院 | 本1专1 | 本9专8 | 本39专48 | 2 |
文学院 | 本1专1 | 本22专20 | 本172专162 | 5 |
外国语学院 | 2 | 33 | 202 | 5 |
音乐学院 | 1 | 21 | 124 | 3 |
美术学院 | 本2专1 | 本28专8 | 本174专54 | 5 |
国际教育学院 | 1 | 5 | 29 | 1 |
启明学院 | 1 | 22 | 153 | 3 |
合计 | 本29专4 | 本501专52 | 本3463专363 | 77 |
此次下达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23个(本科22个、专科1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553个(本科501个、专科52个)、国家助学金名额3826个(本科3463个、专科363个)、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名额77个。
三、报送要求
1.国家奖学金
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学校采用差额评选的方式,学校召开国家奖学金评选会确定23个(本科29选22,专科4选1)国家奖学金名额。请各学院按照名额分配表内的推荐名额报送学生材料,推荐名单需在院级公示3个工作日。
10月14日前报送《长春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并附学生成绩单及获奖证书(审批表中填报的奖项)复印件,复印件需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
10月15日学校召开国家奖学金评选会,各学院推荐学生需准备3分钟以内演讲,以及PPT。PPT内容简要介绍本人就读期间获奖、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情况,经评委评审后确定获奖名单。
10月16日前报送《长春大学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长春大学获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2.国家励志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采用等额评选的方式,请各学院按照名额分配表中的名额进行评选、报送材料,评选结果需在院级公示3个工作日。
10月16日前报送《长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长春大学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长春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8)、《长春大学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申请表》(附件9)纸质版各一份;
《长春大学获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附件6)、《长春大学获2023-2024学年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名单》(附件7)、《长春大学获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附件10)、《长春大学获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学生名单》(附件11)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各项纸质版文件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B501室),电子版文件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ccuzzzx@163.com。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职责,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政策规定,准确把握评审标准,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标准。规范评审程序,确保评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广泛宣传,加强教育。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奖助学金政策,让每一位学生都了解政策内容和申请条件。同时,加强教育引导,做好学生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要积极宣传获得奖助学金学生的优秀事迹,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营造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
4.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评审工作的全程监督。严肃评审纪律,对在评审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评审工作的廉洁性和公正性。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