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学生课堂行为准则
发布日期:2025-03-13 来源: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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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课堂纪律,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严格课堂教学管理,有序推进教学活动营造良好学风建设,特制定长春大学学生课堂行为规范。
学生应尊重教师,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长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长春大学本专科学生请销假办法》等各项规定及规范,培养良好的学风,认真完成所修课程的教学过程。
一、要遵守课堂上课时间,不迟到早退。
二、要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不旷课逃课。
三、要文明提问踊跃回答,不顶撞老师。
四、要携带课程书籍资料,不看课外书。
五、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干扰他人。
六、要尊敬老师友爱同学,不课上用餐。
七、要言行一致举止文明,不高声喧哗。
八、要着装干净大方得体,不衣冠不整。
九、要集中精力努力学习,不沉溺手机。
十、要珍惜爱护室内环境,不破坏设施。